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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行中如果发生紧急医疗用氧后如何保证满足用氧要求


报告类型: 其他人员
事件类型: 客舱安全
事件经过:
       CCAR121.333 e (3) 为了对那些由于生理上的原因,在从飞行高度7600米(25000英尺)以上的座舱气压高度下降后可能需要纯氧的机上乘员进行急救护理,在座舱失密后座舱气压高度2400米(8000英尺)以上的整个飞行时间内,应当为2%的乘员(但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少于1人)提供符合《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CCAR25)第25.1443条的氧气源。为满足此项要求,航空公司飞机上都配备了便携式氧气瓶。当航班空中出现紧急医疗事件时,便携式氧气瓶被使用掉,可能不能再满足此项要求,此时航班是否需要遵守7600米(25000英尺)高度限制。如需高度限制,有无具体程序来保证该要求。有无实际运行案例。
专家点评:
       

感谢报告人对安全的关注。

如发生此种情况,航班可以正常高度飞行,但飞行机组要关注飞机座舱高度警告或快速释压的情况。

当航班上发生了急救旅客吸氧的情况后,乘务人员会报告机长,这条规定体现在各客舱乘务员操作手册(CCOM)中。

CCAR 121.333条(e)款(3),是对“飞机发生了释压且在应急下降过程中,针对特殊生理状况(需要吸氧)的旅客所应提供的急救用的补充氧气”的要求。飞机释压本身就是小概率的非正常情况,而一旦发生“释压后应急下降”+“已经使用了急救用的补充氧气”这个叠加情况,处置方式可参考:《飞行签派实践应用虚拟案例汇编》(IB-FS-OPC-003)4.1.1.1 风挡玻璃破裂导致释压案例中,五、处置要点-3.当氧气已全部使用,或当未使用的氧气无法满足规章要求时,立即选择下降高度后就近备降,评估油量及提供备降场相关信息,并向机组提供他所需要的相关支持。

因此,飞行中发生有乘客需要用氧的情形,机组会根据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宣布PANPAN,飞机会尽快降落/备降至适宜机场,以便落地后对乘客进行医疗急救;再次放行前机务人员会对机上氧气使用情况进行评估,依据MEL等相关规定决定是否再次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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