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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行业危险源数据库的建议

 

报告类型:

管理人员
 
 
 

事件类型:

安全管理
 

 

事件经过:

     2022年局方已下发AC-398-03《民航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管理规定》将危险源进行规范化定义,界定为“条件”或“物体”,描述尽量使用名词。通过对原有危险源的梳理,及与行业航司交流,危险源范围基本一致,但执行和理解有一定差异,建议行业统一建立危险源数据库,主要涵盖危险源描述、后果等基础内容,每个航司根据实际运行情况进行筛选,自主开展风险分析、风险评价和管控措施制定等工作。
 

 

专家点评:

    

感谢您对安全的关注。 

首先,您所述的“危险源范围基本一致,但执行和理解有一定差异”,这里的“差异”不一定是需要统一的。识别危险源,开展风险管理不是一项单纯的安全管理工作,而是要解决实际的运行安全问题。因此,危险源应该从员工自愿报告、事件调查发现等环节输出;危险源的描述也需要结合公司具体运行情况而定,而且越具体越能有效管控。比如:A公司调查分析发现X-Y航线多发晴空颠簸,而您所在的公司虽然也有X-Y航线,但危险源未必可以通用,具体的航路不同、执飞的机型不同、航班的时刻不同等等都可能有影响。对于A公司,此危险源的描述可以写成“XX机型执飞X-Y航线在XXXX航路点附近多强乱流”,在治理上更容易制定出有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

其次,在AC-398-03《民航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管理规定》的附录中已经提供了危险源清单样例,即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台账,对于需要记录的项目有明确要求,为系统管控、统计分析构建了基础框架。如需要行业共享危险源清单,从技术上有条件实现,从安全管理角度,还是推荐企业结合自身运行实际,识别危险源,开展有针对性的运行风险管控。

此外,SCASS了解到的情况是,目前行业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尚处于过渡期,后续完成相应的验收、评审后将考虑建立统一数据库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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