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机场地面保障的建议


报告类型: 乘务人员
事件类型: 客舱安全
事件经过:
       执行xxxx AA-BB航班。落地BB后,地服推着手推车(上面有5件大箱)推到廊桥口与本人交涉“保障要客工作人员一行7人、希望可以先把行李由她们带入客舱放置”我告知她们:“人物分离上机、违反了安全规定,我需要请示机长”告知机长后建议机长:可以把行李放在廊桥口、让他们一行7人自行认领后登机。机长采纳了我的建议,地服也按照我的建议执行了。上客时一行7人确认5件行李后、自行拉箱上机后、其他旅客正常上机的过程中,要客一行7人中37C旅客推着一个蓝色拉杆箱到前服务台告知这不是他们一行的行李,已经打电话给地服要她们来拿行李。于是我简单告知机长情况后、要求暂停上客。我本人与乘务组配合下用时2分18秒对行李所在区域做了局部清舱(开启记录仪)未发现外来物,再与地服交接了拿错的行李。报告机长后正常上客。 地面保障人员;保障过度、缺乏安全意识,给航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希望引以为戒
专家点评:
       感谢报告人对安全的关注,本事件的发生主要原因在于地服人员未有效确认行李归属,造成局部区域清舱等情况,也影响了后续旅客的登机时间等。根据《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承运人、地面服务代理人、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托运行李及监控制度,防止行李在运送过程中延误、破损、丢失等情况。有关行李委托至地服人员保障运输,其行李运输过程应参考托运行李相关要求,以避免旅客行李的错运、丢失等,同时也能避免如事件中清舱环节的发生。建议相关保障人员应更加完善有关行李运输的制度流程,确保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报告人的谨慎处理,也有效的保障旅客行李运输不造成空防安全影响,认真、严谨的工作作风值得鼓励与支持。

我要上报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