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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坪灭火器可能带来潜在的经济损失

 

报告类型:

其他人员
 
 
 

事件类型:

航空地面安全
 

 

事件经过:

     北京首都机场机坪目前配备的是化学干粉灭火剂(如磷酸二氢铵),当飞机着火时,特别是发动机着火时,使用化学干粉灭火剂灭火后,化学干粉的腐蚀性的残留物难于彻底清除,导致飞机、发动机结构和系统的损坏,其损失达到数百万美元,甚至超过了失火本身造成的损失。 另外,波音有通过SL的形式通知客户,在2008年2月,一架777飞机使用了化学干粉灭火剂造成了数百万美元的损失;在2008年9年,一架747飞时在机库维修时后货舱着火,并对其使用了化学干粉灭火剂,造成近数百万美元的损失。 因此,为保障失火飞机不受到更严重的二次损伤,建议北京首都机场机坪配备二氧化碳,水,泡沫,海伦或海伦替换类灭火瓶代替化学干粉灭火剂(如磷酸二氢铵)灭火瓶。
 

 

专家点评:

     感谢报告人的报告,报告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机场消防设施进行评估,具有敏锐的安全意识和经济意识。依据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民用机场应按规定在停机坪配备灭火设施。下面进行简要分析: 一、法规、标准层面分析 按照《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第十部分机坪防火(MH/T3011.10-2006)5.1规定:每个站位、停放位置或沿机坪长度每隔60米应至少放一个灭火器材箱,每个灭火器材箱内至少应有总容量不少于55KG的推车式灭火器或手提式灭火器。5.2规定:所有的手提式灭火器应符合GB4351的要求。 按照《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MH/T 7015-2007)8机坪灭火器材配置规定:机坪配置的灭火器应采用ABC干粉灭火器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手提式灭火器:GB4351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4.1 灭火器按充装的灭火剂分类:a)水基型灭火器;b)干粉型灭火器;c)二氧化碳灭火器;d)洁净气体灭火器。 对于MH/T3011.10-2006中提到的推车式灭火器,应符合GB8109-2005的要求。 推车式灭火器:GB8109-2005中4.1:按充装的灭火剂分类,目前,推车式灭火器的类型如下:推车式水基型灭火器、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推车式二氧化碳灭火器、推车式洁净气体灭火器。 从以上法规和标准可得出结论:民用机场配备干粉式灭火器是符合法规要求的。 二、飞机维修层面分析 BOEING MESSAGE NUMBER:1-992612553-1中提到;“在飞机失火时,如果使用干粉化学灭火剂实施灭火,将导致对飞机结构和系统产生严重影响,并可能需要花费数百万美元以消除干粉化学灭火剂对飞机的影响。”所以,各航空公司维修系统应对飞机地面失火时使用的灭火剂类型进行注意。 建议:虽然干粉灭火剂能有效扑灭A、B、C、D类火,但在行业标准中仅推荐使用干粉灭火器灭B类火。如果在地面飞机失火,出于经济性考虑,不推荐在飞机上使用化学干粉灭火剂实施灭火工作,应使用二氧化碳,水,水成膜泡沫灭火剂(AFFF) ,Halon (或 Halon 替代灭火剂)灭火剂进行灭火工作。对于航材库房及飞机附件维修车间,也应该有同样的要求。 三、综合分析 干粉灭火剂对所有类型火均有效果,但灭火效果程度不同,在灭B类火时推荐使用,在灭D类火时不推荐使用。在灭C类火时易造成局部污染及可能加剧漏电。 停机坪配备的干粉型灭火器,可以在地面设备、车辆、货物等失火时使用,如果有其他灭火器可以选择,尽量不要用干粉型灭火器来扑灭飞机上的火。 在飞机、航材库房及飞机附件维修车间失火,现场没有合适的首选灭火剂,火灾威胁到人员、飞机或重大财产安全时,应允许使用化学干粉灭火剂实施灭火工作,只是灭火完成后恢复干粉灭火剂影响的经济损失会较大。 报告中,机场当局配备的干粉灭火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满足了安全方面的需求。但是,一旦飞机失火而使用了干粉灭火器灭火后,会给航空公司的后续处理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 停机坪中配备的灭火器材管理单位一般为机场当局而非航空公司,故,航空公司应加强和机场当局的交流,协调机场当局在停机坪尽量配备其他类型的灭火器。机场当局也应与航空公司多进行消防技术交流,进一步树立为航空公司主动服务的意识,结合现有干粉式灭火器报废年限,制定计划逐步淘汰干粉式灭火器,在确保停机坪消防安全的前提下,为航空公司尽量避免可能的损失风险。 最后,向报告人表示敬意。机场当局可以考虑采取一定的措施进一步促进民航全员共同保证消防安全。比如,聘请类似报告人这样重视机坪消防安全、热心消防安全、具有专业知识的民航员工为义务消防宣传员,以多方面收集技术信息、了解客户需求,让更多的人重视消防、宣传消防,为机场消防献策献计,共同保障机场消防安全。 注:机场消防设施管理主要依据的法规文件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十一届第6号) 《民用机场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3号)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飞行区消防设施》(MH/T 7015-2007)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消防站装备配备》(MH/T 7002-2006) 《民用航空器维修 地面安全》第十部分机坪防火 (MH/T3011.10-2006) 《手提式灭火器》(GB4351) 《推车式灭火器》(GB8109-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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