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报告查询 -> 报告查看

这样安全么?

 

报告类型:

其他人员
 
 
 

事件类型:

航空保安
 

 

事件经过:

    我认为关于北京过夜航班,机组入住XXXX宾馆,需交机组登记证(飞行及乘务的登机证)及任务书付印件,我个人认为这是绝对不安全,飞行登记证和任务书是我们执行任务时必须携带的,如遗失是要负很大责任的。那么,现在住宾馆要交以上两证,如让宾馆丢失了,这个责任应由谁来负。就我个人认为我很不放心将这两证交给他们。
 

 

专家点评:

     XXXX宾馆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按照《中国民航空勤登机证管理规定》(民航公发[2003]16号)第三条定义,即,《登机证》是中国民航执行飞行任务的机组进入全国各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以及境外机场控制区的统一证件。显然XXXX宾馆非属于定义之内的区域。当然宾馆的做法是为了检查机组身份,机组可出示登机证证明,或由机长和乘务长在入住单上签字认可,但是收存机组入住期间的证件等同于机组转借他人,这是证件备注严禁的行为。建议将该举报的事件反映给总局公安局或XX航保卫部门予以解决。
 

  我要上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