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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检的疑问

 

报告类型:

其他人员
 
 
 

事件类型:

航空保安
 

 

事件经过:

    我和同事从甲地到乙地,由于机械原因,航班延误,当时我们已经通过安检,凭登机牌领取了盒饭和饮料,之后得知可以改签,我们就改签了另外一个航班,我们将饮料(矿泉水和易拉罐)放在了一个随身的包中,就这样又过了一次安检。现在民航不是对携带液体有新的规定吗?安检人员既没有询问我,也没有任何的反应,我的两瓶饮料顺利的通过了安检。我想知道,这是符合规定的还是安检人员没有履行职责呢?
 

 

专家点评:

    点评1: 为应对复杂的航空安全形势,国际民航组织(ICAO)理事会于2006年12月11日,向189个缔约国发布了 “临时保安管制指导原则”,要求对旅客携带液态物品乘机执行新的航空安全措施。二〇〇七年三月二十二日中国民航总局发布《关于限制携带液态物品乘坐民航飞机的公告》,其中规定: 一、乘坐中国国内航班的旅客,每人每次可随身携带总量不超过1升(L)的液态物品(不含酒类),超出部分必须交运。液态物品须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携带。 二、乘坐从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ml)。盛放液态物品的容器,应置于最大容积不超过1升 (L)的、可重新封口的透明塑料袋中。每名旅客每次仅允许携带一个透明塑料袋,超出部分应交运。盛装液态物品的透明塑料袋应单独接受安全检查。……。 该旅客和同事通过安检后,凭登机牌领取的盒饭和饮料是已经通过安全检查的。改签机票后再次通过安检时随身携带的两瓶饮料总量没有超过1升(L)的规定是允许携带的。但对带出过隔离区的液态物品安检人员必须开瓶检查确认无疑后,方可准许携带,绝不能有侥幸心理,因为旅客是离开隔离区不久又返回而省略必要的检查环节,从而留下空防隐患。 点评2: 从反映情况看,显示是安检人员没有履行职责。情况反映者已进入隔离区候机,并领了因航班延误而发的盒饭和饮料,然后情况反映者又离开隔离区去改签,改签后, 情况反映者再次进入隔离区应重新经过安检,所携带的液体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我国从5月1日起对旅客携带液体作了新的规定。应按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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