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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安全

 

报告类型:

机务人员
 
 
 

事件类型:

运行保障
 

 

事件经过:

    A航B基地机务在9月份时,一名机务(工号61299)在航后工作时从梯架上摔下来肋骨断裂住院治疗近20天,不知为什么领导说不算工伤,该同志只好请探亲假来补住院的时间,还被扣工资.该同志是一名新同志,难道为了自己的生计就要忍气吞声.,我们其他人都很担心,要是此类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该怎么办,自己的安全都没保障,又怎么保障飞机的安全.
 

 

专家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发的第375号令,于2004年1月1日生效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中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厦航福州的这名机务人员的实际情况,毫无疑问地符合这条规定,应当被认定为工伤,为什么其单位领导不认为其为工伤,我们不得而知。 根据一般地方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工伤被认定后,必须上报,上报后会影响本单位的安全指标的完成。分析认为,可能是本单位领导害怕认定工伤影响到自己的安全指标而发生的一种行为。但这种行为是违法的。 如果是这种情况,该机务人员可以经过下列途径找回公道:1、找公司工会或人事部门或劳动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或反映自己的实际情况,要求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2、上告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果有其他特殊情况,那就不好说了。 评论:根据报告很明确,不认定工伤肯定是不对的。 可能又是单位领导为完成安全指标而采取的一种行动。这是无视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改进建议:1、建议该机务人员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如果属实,建议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给与相关领导严厉的处罚,或采取更严厉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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