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报告查询 -> 报告查看
协调与移交 |
|
|||
报告类型: |
空管人员
|
||
事件类型: |
飞行安全
|
||
|
|||
事件经过: |
CES计划起飞时间03:00(UTC,下同),02:45左右向X区调申请开车,X区调立即向Y申请,Y回答JH有活动,该航班不能起飞。03:45左右,X区调又向Y申请,Y回答:如果CES在04:30之前能够出X区域就可以起飞。于是X区调向塔台询问,在得到CES机组肯定答复后,同意CES起飞。
在CES开车后,X区调又向Y通报CES可以在04:30之前出X区域,已经开车,Y又要求CES要在04:30之前到达B上空,区调证实塔台,机组回答可以在04:30之前到达B上空。得到答复后,Y同意CES正常起飞。CES在X塔台范围内时,Y询问CES能不能在04:30之前在B落地,机组又称预计04:30之前不能在B落地。
后来,Y询问CES能不能在04:30之前到达B上空,机组称也不能在04:30之前到达B上空。在经过双方协调后,该航班继续飞行。CES实际到达B上空时间04:32左右,落地时间04:41。
|
||
|
|||
专家点评: |
管制员对与军航的协调要高度重视,协调要准确到位,有疑问的地方主动证实,确保协调结果清晰无误;
如果我们感觉机组的报告不够准确,从多留余度的角度出发,应及时向军航通报,并征求他们的意见,毕竟机组已经等了很久,他们的心态很着急,事后看机组报告的预计时间有误,差点造成返航。
|
||
|
|||
我要上报 | 打印 |
Copyright @ 2006-201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民航安全科学研究所
Tel:800-818-1357 EMAIL:SCASS@cau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