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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与移交

 

报告类型:

空管人员
 
 
 

事件类型:

飞行安全
 

 

事件经过:

    CES计划起飞时间03:00(UTC,下同),02:45左右向X区调申请开车,X区调立即向Y申请,Y回答JH有活动,该航班不能起飞。03:45左右,X区调又向Y申请,Y回答:如果CES在04:30之前能够出X区域就可以起飞。于是X区调向塔台询问,在得到CES机组肯定答复后,同意CES起飞。 在CES开车后,X区调又向Y通报CES可以在04:30之前出X区域,已经开车,Y又要求CES要在04:30之前到达B上空,区调证实塔台,机组回答可以在04:30之前到达B上空。得到答复后,Y同意CES正常起飞。CES在X塔台范围内时,Y询问CES能不能在04:30之前在B落地,机组又称预计04:30之前不能在B落地。 后来,Y询问CES能不能在04:30之前到达B上空,机组称也不能在04:30之前到达B上空。在经过双方协调后,该航班继续飞行。CES实际到达B上空时间04:32左右,落地时间04:41。
 

 

专家点评:

     管制员对与军航的协调要高度重视,协调要准确到位,有疑问的地方主动证实,确保协调结果清晰无误; 如果我们感觉机组的报告不够准确,从多留余度的角度出发,应及时向军航通报,并征求他们的意见,毕竟机组已经等了很久,他们的心态很着急,事后看机组报告的预计时间有误,差点造成返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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