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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材分销过程中的证书管理工作

 

报告类型:

其他人员
 
 
 

事件类型:

安全管理
 

 

事件经过:

    开展航材分销工作时,我司按照ASP-R7、AC-120-FS-058R5执行,近期一客户提出不接受TRUE COPY证书,需提供证书原件。经详细询问,客户反馈当接收航材数量与证书一致时,要求销售方(或分销方)提供证书原件。因航材分销单位需如实记录采购销售情况,客户需求航材证书原件时,分销商可保留其证书复印件以证明航材采销过程。但交付客户的航材证书无true copy或证明部件流转的全部过程,航材分销单位主动或被动转交航材证书原件是否存在全寿命周期过程不完整情况。采购单位是否需管控类似采购及再次销售的证书管理工作?相关专家可否在ASP-R7、AC-120-FS-058R5补充以上情况的具体要求,以便相关单位遵照执行。
 

 

专家点评:

    

首先非常感谢您的报告!

对于您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回复如下:

问题一:主动或被动转交航材证书原件,是否存在全寿命周期过程不完整情况?

存在风险。航材全寿命周期的可追溯性,依赖于合格证件从生产/维修源头到最终用户的完整链条。分销商的核心职责之一是"确保所销售的航材可以追溯到CAAC批准或认可的制造厂、维修机构或航材供应商"。如果分销商将唯一的证书原件转交给客户,自身不再持有任何能够证明该批航材合法来源的原始证据,则:

自身记录不完整:分销商无法在后续审核中向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证明其采购的航材来源合法;

多级分销断裂:如果该批航材未来需要再次分销,下游分销商将无法获得加盖TRUE

COPY章的复印件(因为没有"原件"可供复印和盖章);

召回与追溯失效:当发生制造厂召回或发现可疑非经批准航材时,分销商可能无法有效追踪和召回已发运的航材。

因此,转交原件确实可能导致全寿命周期可追溯链条的不完整,不符合ASP-R7和AC-120-FS-058R5的要求。

问题二:采购单位是否需管控类似采购及再次销售的证书管理工作?

需要。采购单位(即航材的最终用户,如航空运营人或维修单位)同样负有证书管理的责任。AC-120-FS-058R5要求航材使用方应确保所使用的航材具备完整、有效的合格证明文件。

对于采购单位而言:

接收航材时:应当检查随附的合格证件是否齐全、有效。如果收到的是加盖TRUE

COPY章的复印件,应核实其印章要素(公司名称、签署人、日期)是否完整;

再次销售时:如果采购单位同时也是航材分销商(即将采购的航材再次销售),则同样适用ASP-R7和AC-120-FS-058R5的规定,必须建立相应的证书管理程序。

问题三:ASP-R7、AC-120-FS-058R5是否需补充相关具体要求?

现有规定已足够明确,无需补充。现行ASP-R7和AC-120-FS-058R5对证书管理的规定已经非常清晰:

分销商应保存原始合格证件,参见【ASP-R7 3.12.4(1);AC 5.11.5】

向客户提供加盖TRUE COPY章的复印件,参见【ASP-R7 3.12.4(1);AC 5.11.5】

TRUE COPY章应包含公司名称、签名、日期三要素,参见【ASP-R7 3.12.3】

多级分销时逐级加盖TRUE COPY章,参见【ASP-R7 3.12.4注】

分销商应建立放行证明文件控制要求并在手册中备案,参见【ASP-R7

3.12.3;AC 5.11.6】

对于客户"不接受TRUE COPY证书、要求提供原件"的要求,实际上与现行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相悖。

如果客户坚持此要求,可采取以下方案:向客户解释法规要求, 寻求替代方案,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等来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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