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报告查询 -> 报告查看

关于自制工具的讨论

 

报告类型:

机务人员
 
 
 

事件类型:

安全管理
 

 

事件经过:

    自制工具和通用工具的区分问题 背景:飞机制造商波音发布了一份Alert的服务通告,说明部分运营人反馈货仓的释压面板和均压活门出现了损伤,部件损伤后会导致释压板和吹除面板等部件的损伤,进而可能会导致货仓防火、火警探测功能的失效以及对飞机出现快速释压现象的反应能力。通告中要求对均压活门的开启压力进行检查,检查需要使用一个平板支架(一个中间开孔的平板桌,附有图片)。通告中对该支架的要求仅有开孔尺寸的要求和表面平整度的要求(A Reference Support Structure is an elevated surface (flat within 0.030 of an inch, with openings11.75 x 11.75 +/- 0.03 inches) to enable visual inspection. )。 关联咨询通告内容:AC-145-10《维修单位的自制工具设备》中 第5部分定义中,规定“通用工具设备:制造厂家没有推荐,仅提出了尺寸、精度和范围要求的工具或设备。专用工具设备:制造厂家技术文件中推荐的专门用于某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维修使用的,仅用于维修过程,而非用于确定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最终放行的工具或设备”; 第6部分自制工具设备的基本原则中 6.1条“通用类工具设备不允许自制,并且需购买国家专职部门进行质量控制的工具设备”。 6.2 专用工具设备的自制应遵守下述原则: (1)按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制造厂家提供的设计资料制造的,符合制造标准并建立档案后,可由本单位按照批准的审定程序批准投入使用; 问题: 技术人员认为该支架(桌子)按照AC定义应属于通用工具,不允许自制。 但管理人员认为该部件属于“专用工具设备”,企业只将该工具用于活门开启压力测量工作。同时要求进行自制该支架。要求技术人员按照“航空器或航空器部件制造厂家提供的设计资料制造”专用工具的自制进行资料准备。 补充信息: FAA拟将波音的服务通告转化为适航指令,目前已完成意见征集。后续该适航指令可能会转化为CAD。 我的疑问是: 1.该工具能否判定为自制工具? 2.如不能,使用自制的通用工具进行维修工作,是否会导致认定为个人的不诚信行为?
 

 

专家点评:

    

感谢报告人对安全的关注和讨论。 

SCASS 与机务方面专家进行沟通后形成以下分析意见:


1. 该服务通告中的PANEL ASSEMBLY属于“专用工具设备”,且需要“自制”。这个“自制”的实施,可以是维修单位直接制作,也可以通过外委的形式制作,但均需要满足AC-145-10及维修单位自身质量系统的要求。

“通用工具”一般是应用范围较广的、标准和制造工艺成熟的工具,如弹簧秤、钳子、温度计、螺丝刀、力矩扳手等,推荐一个简易的判断方式“可以很容易的在市场上购买到,且具有合法的合格证”。目前世界上就不存在这样的PANEL ASSEMBLY“成品商品”,所以其属于“专用工具设备”且只能“自制”。


也分享一下EASA 法规对于工具分类的定义和解释,供了解 参考价值:

通用工具:指不是航空工业专用的工具和设备(市场上可以买到的),或在维修资料里通过型号、系列、和/或特征进行一般性说明的工具。以下是从

维修资料中选取的视为“标准工具”的例子:

如:

• 梯子、4 米高的接近平台、螺丝刀、标准扳手、防护罩、断路器保

险夹、针筒、3000psi 的氮气瓶、孔帽和孔塞、注油枪、 4 公升油

料容器,等;

• 用于测量 115V, 28V 交流电和 28v 直流电的万用表(精度±5%)、量程在 0-300 英寸﹒磅(0-33.9 牛米)的扭矩扳手、 800 to 2500 PSIG.的压力计; 最低顶升能力为 10.000 daN (22480.89 lbf)的前起落架液压千斤顶、提供 3000PSI 压力和最低 50GPM 流量的轻型液力车,等;

专用工具:指那些为特定的飞机/发动机/附件/NDT等维修任务而设计的、且在维修资料中通过定义件号、供应商和通过描述进行特别规定的工具和设备。以下是从维修资料中选取的视为“专用工具”的例子:

• 机身千斤顶转接座,参考件号: 98D07013500000;

• GFCI 测试仪 – 飞机液力泵(件号:J24014-24,供应商:81205);

• 转接座-大气数据系统灌装,参考件号:98D34103002000;

• 转接器- 皮托管加压,参考件号 36122;

结合AC 定义、 以及EASA 法规中的定义,来分析本案例: 该工具实际仅用于航空器的维修过程,通过描述给出了技术参数,归类于专用工具设备更恰当。(换句口头语言:这个设备去市场能直接买到吗?)


2. 通过报告内容可知,“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均已介入此工作的判定,业务上的探讨是合规且是受到鼓励的,不存在“诚信”问题。




 

  我要上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