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报告查询 -> 报告查看

关于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资质的疑问

 

报告类型:

机务人员
 
 
 

事件类型:

安全管理
 

 

事件经过:

    专家您好:我是xx公司xx部质量管理分部员工,我没有接受过SMS上岗资质专门培训,我的用户名在xx安运网,也没有上报sms信息的权限。SMS刚开始推行时,分部有同事接受了SMS专门培训,并一直负责工作。但是,两年前我们领导却让我做SMS的所有工作,负责操作SMS信息上报,季度安全分析报告的编写等工作,这两年,上报xx安运网的信息,也都是用那个同事的名字。因为我还做着质量审核工作,最近提出不做SMS工作,领导却说我对SMS工作比前任负责而拒绝调换回去。请教专家,我们科室领导的工作安排是否符合局方SMS规定?
 

 

专家点评:

     感谢报告人对安全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报告人因未进行过相关培训,对自己所从事SMS信息上报等工作的担忧是有道理的,民航局对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资质及所应接受的培训是有规定和要求的,汇总整理如下: 1、 关于安全信息管理人员资质: 我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规章396部《民航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第九条对此有明确要求,不仅要求具有基本的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操作技能,也要求通过局方的行业基础安全培训,并通过考核。其中“局方组织的行业基础安全培训”即我们通常所说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初始培训”。 第九条 局方及企事业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安全信息工作,……,负责安全信息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二) 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熟悉办公软件的使用,掌握信息系统的基本操作; (三) 熟悉民航相关业务或有两年以上的民航从业经验,了解信息分析的原理、步骤和方法; (四) 通过局方组织的行业基础安全培训,考核合格。 2、 关于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要求: 为规范安全管理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2006年民航局、国资委以及国家安全监督总局联合发布了《民用航空安全培训规定》(民航发[2006]206号)文件,该文件: (1) 规定了应进行培训的人员包括“安全管理人员”(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2) 对安全管理人员应进行的基础培训内容、学时及实施都做了具体规定(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九条,第十三条,第三章 组织与实施 第十五条); (3) 对于民航企事业单位安全培训情况的监督和管理也明确提出要求(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上述各条内容如下: 第四条 民航企事业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人员包括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以及与民航运行安全有关的其他从业人员; 第九条:安全管理人员的基础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及相关附件,国家及民航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理论及方法,安全文化,安全信息,安全技术,应急处置和不安全事件调查方法。 第十三条: 民航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的基础安全培训事件分别部少于20学时、80学时和24学时。 第十五条 民航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基础安全培训由民航总局认可的民航安全培训机构组织实施。经培训合格,由培训机构颁发合格证书。…… 第二十二条 民航总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依照本规定对民航企事业单位安全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一)安全培训制度、计划制定和培训的实施情况; (二)从业人员特别是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情况; …… 另外,依据民航发文件[2007]132号(《关于印发民航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的通知》)的规定,安全管理人员的基础培训内容包括民航安全管理体系概述,民航安全监督管理、民航安全信息管理等内容。 3、 关于SMS的要求和规定: 咨询通告《关于航空运营人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AC-121/135-2008-26)附录“ 航空运营人安全管理体系要求”中对安全相关岗位、职责和权限也提出相应要求,即安全相关的岗位、职责和权限“应被明确规定;应文件化;并应在整个组织内得到沟通”。 因此,对照上述局方关于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可以看出公司安排没有经过基础培训的人员从事相关的工作是不合适的,虽然当事人工作负责,获得了上级的肯定。另外,也可以看出,公司在实施SMS的过程中存在一定不足。 建议公司: 1、 对安全管理工作给予重视,公司进行安全管理或实施SMS基本目标就是要使公司运行规范化、系统化、文件化、可追溯; 2、 为从事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使其满足相关工作的资质要求; 3、 对于公司的安全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人员资质不足、文实不符等状况应尽快进行整改。
 

  我要上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