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报告查询 -> 报告查看

航空地面代理人员能力不足

 

报告类型:

管理人员
 
 
 

事件类型:

安全管理
 

 

事件经过:

    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航空公司的代理人员(尤其是由机场地面服务公司成立的代理机构人员)在提交业务电报时由于没有相关工作经历,也没有经过相关业务培训,对业务电报的拍发时效要求、内容和格式出现错误时无法有效修订,需要电话询问航空公司签派部门后再进行修改(甚至无法阅读懂相关电报内容)。据了解上位法中没有对代理人的资质和能力进行要求,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制定相关规章对从事此项工作的代理人员进行规范和要求。
 

 

专家点评:

     所谓代理,就是以他人的名义,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通常航空公司的地面代理业务范围包括:航线设计、时刻申请、签派代理、飞机维护、专业配餐、飞机加油、飞机清洁等地面保障服务。 因此,报告中提到的“航空公司代理人员”,事实上是在所代理的航空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从事相应的业务工作,因此代理人员就要满足所代理业务的资质。简单的说如果从事签派业务代理,那么代理人员就要具备签派业务的相应资质要求。从规章的角度而言,对于所从事相应业务的代理工作人员的资质要求是和相应业务要求对应的。 出现报告中所述情况,原因主要有以下2方面:一是代理公司为推进业务,使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能力不足的人员上岗;二是航空公司对相应的业务代理人的资质审查不到位,或是采取姑息放任的态度。 深层次的原因恐怕是代理和被代理双方对代理业务都不够重视,业务分工不清晰,导致地面代理或是航空公司都将关口后移,显然,这样的做法是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的。 目前局方虽然对地面代理业务没有具体的规章要求,但对从事航空运行的相关业务人员是有相应资质要求的,如代理业务中可能涉及的签派人员、机务人员等,无论是代理公司还是航空公司都应以局方对相应人员的资质要求为依据对代理相应业务的人员资质进行核实和确认。
 

  我要上报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