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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人员的定位

 

报告类型:

管理人员
 
 
 

事件类型:

安全管理
 

 

事件经过:

     目前国内的民航各企业单位无论是航空公司还是机场都通过了局方的安全管理体系审定,我这里有一个疑问,安全管理人员是定位为管理人员还是业务人员?如果是管理人员的话处理的事情又都是一线运行的业务内容,如果是业务人员的话,目前很多公司配备的都是安全管理专业人员并非具有一定业务知识的人员。虽然局方规定了安全管理人员要参加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但是没有一定的业务知识培训,在一定程度上给安全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希望安全管理人员在具备安全管理知识的基础上必须加以一定业务知识的要求,不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会有一定的难度。令相关当局应逐步探索并规定安全管理的范围和权限,使之安全管理更好的开展工作,随着民航的逐步发展,应把质量管理纳入安全管理的犯愁并应在民航范围内明确强制执行,且要规定质量的管理范围,进一步明确管理人员的资质,这样有助于民航安全的持续发展。
 

 

专家点评:

    

感谢报告人对安全管理人员资质和能力要求的关注。

应该承认,在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报告人所提到的情况,即在民航企业中安全管理人员并非具有一定业务知识的安全管理专业人员。

  1. 针对这种现象,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就是在企业运行过程中,通过综合运用复杂系统理论、安全科学、人素科学等学科领域的最新成果,对航空安全影响因素和航空安全灾害的可控制诱因进行监测、识别、诊断及预先控制,旨在防止和矫正航空事故和事件诱发因素的萌生与发展,预防和减少事故、事故征候等不安全事件造成的有形或无形危害,保证企业运行处于有序的安全状态。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说,安全管理工作人员的定位首先是管理人员;

  2. 其次,因为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是能够有效地发现运行过程中事故或事件的诱发因素,对其进行安全风险分析和评价,并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因此为了能够有效识别危险并控制安全风险,必然需要安全管理人员能够具有丰富的技术、经验、技能和相关知识。

  3. 再有,安全是一门技术与管理综合性很强的学科,没有经过专门的教育和培训以及长时间的实际工作锻炼,是不可能掌握的。所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该也必须是技术、经验、技能和知识最丰富的人员,否则就根本不可能对航空生产运行过程的安全提出切实有效的建议和意见。

  4. 另外,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还应是员工安全方面的好教师、好朋友,你的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要能够得到有效的传播,能够更容易的被员工所接受,从而提高企业整体的安全素质,从这方面讲,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更像一个“教育工作者”、一个“思想政治工作者”。

  5. 虽然民航局的规章中没有专门针对安全管理人员的规章要求,但在CCAR-396第九条中有针对安全信息人员的相关能力要求,在《民用航空安全培训规定》(民航发[2006]206号)、民航发文件[2007]132号(《关于印发民航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大纲的通知》)等文件中也多次提到对安全管理人员的相关培训要求。归纳起来安全管理人员的相应知识能力要求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

  2. 熟悉民航相关业务或有两年以上的民航从业经验;

  3. 通过局方组织的行业基础安全培训,也就是掌握一定的法律法规知识、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安全信息、安全技术等内容。

依据上述规定和相关要求,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应同时具备安全管理和民航业务等多方面的知识和经验。

我国民航企业的安全管理人员的主体是来自一线,不仅具有丰富的业务经验,也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当然,也有一部分是来自院校毕业的本、硕士毕业生,他们具有安全管理理论知识和一定的业务知识,但可能尚缺乏实际运行的经验。因此,作为民航企业应合理配置安全管理人员特别是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使具有丰富业务经验和具有安全管理专业知识的人员都能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同时给予他们更多的培训和实践的机会,使其都能尽快成长为既具有丰富的业务经验、技能,也掌握管理的理论、知识和方法的安全管理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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